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138号)和《昆明市就业服务局关于做好2021届驻昆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审核工作的函》、《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审核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
有就业创业意愿、积极求职且符合下列条件的2021届毕业生。
甲类: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乙类:3个藏区县(香格里拉县、德钦县、维西县)
丙类:8个人口较少民族(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和景颇族)
丁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戊类:享受国家助学贷款
己类:特困救助供养家庭
庚类:贫困残疾人家庭
辛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符合申请条件的专升本毕业生,请各学院/社区严格初审。落实专科期间是否享受过该项政策。如专科期间享受过,此次不再享受,切勿重复申报,以免造成人工重复审核,后续资金拨付的困扰。昆明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系统查询界面中开放历史数据查询,请各学院/社区认真进行自查,确保2021届高校毕业生上报数据的准确性。
(二)补贴标准
凡自愿申请且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所需资金从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被补贴对象符合多个条件的,只能按其中一类进行申报。
二、申请材料
昆明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主要是根据七厅提供数据与申报系统数据进行信息比对的方式终审,由于数据的局限性,省内生源贫困残疾人家庭(庚类)毕业生和省外生源毕业生在进行系统申报的同时需提供纸质材料。要求上传图片必须清晰明了,由于图片不清、无法判别,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一)省内生源毕业生
需上传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国徽面照片、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头像面照片、本人签名的《云南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根据历年来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审核经验,省内生源毕业生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甲类)、特困就职供养家庭(己类)、贫困残疾人家庭(庚类),申请者的身份证号和相应补助证件号可能无法匹配,导致审核不通过,为避免重复多次审核,需申请者请上传相应附件材料辅助审核,贫困残疾人家庭(庚类)毕业生还需同时需提供纸质材料(具体材料参考省外生源毕业生)。
(一)省外生源毕业生(含在读期间学籍和家庭户籍有省内外变动等特殊情况的)
甲类: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国徽面照片、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头像面照片、户口册本人页照片、户口册户主页照片、《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附件2)照片或最低生活保障金额领取证家庭情况页和动态管理页照片、本人签名的《云南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乙类: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国徽面照片、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头像面照片、本人签名的《云南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丙类: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国徽面照片、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头像面照片、本人签名的《云南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丁类: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国徽面照片、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头像面照片、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照片、本人签名的《云南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戊类: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国徽面、本人第二代身份头像面照片、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照片(合同编号页和手工签字页)、本人签名的《云南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己类: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国徽面照片、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头像面照片、户口册本人页照片、户口册户主页照片、家庭成员(含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照片、本人签名的《云南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庚类: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国徽面照片、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头像面照片、户口册本人页照片、户口册户主页照片、本人直系亲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照片、《贫困残疾人家庭证明》(附件3)、本人签名的《云南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辛类: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国徽面、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个人头像面照片、户口册本人页照片、户口册户主页照片、所属乡镇或县扶贫办查询打印(或复印)《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本人所在家庭基本信息加盖公章照片、有本人签名的《云南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三、申请方式
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官网”(http://jyj.km.org.cn/),点击首页“昆明市智慧就业信息平台”,选择“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点击“立即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点击“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登记申报信息、添加家庭主要成员(根据就业援助类别选择添加)、拍照上传相关材料,点击“提交申报”即可完成申请。
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9:00——2020年10月31日24:00,逾期未上报的,视为无申请。请各毕业班辅导员适当引导毕业生,进行错峰申报。
四、审核、发放程序
(一)各学院/社区通过昆明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对毕业生申请材料进行班级审核和院系审核,并按照要求报送材料至就业创业工作部。凡毕业生申请审核不通过的,都需要填写详细审核不通过原因。
(二)就业创业工作部对院系审核通过毕业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在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汇总表和工作函报送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三)对于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审核不通过,但确实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需提供纸质材料进行复审,复审材料请于2020年11月8日前报送至教育学院学生科。
(四)学校将于接到补贴资金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至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本人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中。
注:仅限富滇银行或交通银行账户,请确保账户可正常使用。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
2.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
各学院/社区通过昆明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操作流程,导出《云南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并把汇总表按照省内、外省分别汇总,需提供《XX学院/社区云南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省内)》《XX学院/社区云南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外省)》各一张。
注:《云南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系统已经设置好打印格式,请统一使用A3纸张打印盖章。
3.省外生源毕业生纸质材料
省外生源毕业生需按“就业援助类别”提供相应纸质材料,以毕业生为单位左上角订书针装订,需按照《云南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外省)》上的序号排序,以确保汇总表中申请人的序号与报送纸质材料的排序一致。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教育学院成立就业创业小组,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加强政策宣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该项补贴,加强跟踪指导,确保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享受到该项政策。
(二)各毕业班辅导员要严格审查上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特别是身份证号码,姓名认真核对,确保不漏报、不错报。严禁弄虚作假、套取就业补贴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确保求职创业补贴按时发放。
(三)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毕业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或学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将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乔扬
联系电话:15687190200(仅供教师联系,毕业生请联系辅导员)
附件:1.云南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
3.贫困残疾人家庭证明
4.云南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省内外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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